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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最低工资标准,福建省现行最低工资分档政策解读

2026-10-09 17:11:06 来源: 用户:编辑5号 

福建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全省划分为四档全日制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 2265 元、2195 元、2045 元、1895 元,配套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 23.5 元、23 元、21.5 元、20 元。不同档位对应省内不同县市区,厦门全市执行最高一档 2265 元 / 月,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州主城区、泉州主城区等区域执行 2195 元 / 月,其余地市的县域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分别适用第三档、第四档标准,最低工资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加班费、夜班、高温等专项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劳动者基础劳动报酬的法定底线,由福建省人社厅结合省内居民消费价格水平、社会平均工资、就业形势、区域经济差异综合测算,报省政府同意并人社部批准后发布。企业在核算员工薪酬时,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发放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对应属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采用拆分工资结构、用补贴抵扣基本工资等方式规避最低工资要求,该标准适用于省内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025 年福建省正式落地本次四档最低工资新标准,取代此前旧标准,全省各区域按划定档位执行。2026 职工(企退、事退)养老金:人社部、财政部尚未出台全国统一上调文件,没有正式落地的年度调待政策,2026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月提高 20 元,由原来 143 元上调至 163 元,各省再在此基础上叠加地方补贴,各地陆续落实发放,这是独立于职工养老的另一套政策体系。最低工资属于劳动用工薪酬政策,养老金属于退休社会保障待遇,二者调整逻辑、资金来源互不关联。

【数据来源】

[2026-01-12](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5-01-27](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04-02](《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通知》政策解读)福建人社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政策科普参考,不构成劳动用工、薪酬核算的法律指导意见,具体执行标准请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文件为准。

  注:本文内容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参考。如有社保相关问题也可以直接拨打全国统一的社保服务热线12333,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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