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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公布养老金调整方案

2026-10-27 16:59:31 来源: 用户:编辑5号 

陕西榆林公布养老金调整方案 榆林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相关安排

榆林市按照陕西省统一部署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工作,遵照 2026 政府工作报告安排,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调至每月 163 元,榆林依托本地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叠加省级、市级配套补助,确定本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市内各县区可以结合自身财力再增设地方补助,高龄领取人员还可享受倾斜加发待遇,提标产生的差额资金会按规定核算补发,保障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及时享受待遇。本次调整仅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退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 2026 年度职工养老金,目前人社部、财政部暂未出台全国统一上调文件,榆林暂未启动职工养老金上调相关工作。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属于两套相互独立的养老保障体系,两项待遇调整分开推进,互不影响。榆林人社和财政部门协同做好待遇资格认证、参保信息核对、资金拨付以及政策解读等配套工作,各县区原有自主提高的基础养老金补助不会被本次提标冲减,持续保持本地较高的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市民可以通过线下社保窗口、线上人社平台咨询当地执行细则、待遇发放时间等。

2025 年榆林执行陕西省统一的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高龄倾斜相结合的方式,兼顾普惠公平、长缴多得激励以及高龄老人优待,按时完成全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补发工作,同期落实当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持续完善全市养老保障体系,稳步提升辖区退休人员和城乡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数据来源】

[2026-03-05] 2026 政府工作报告 新华网

[2025-08-01] 关于 2025 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08-15]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 375 号提案的答复函 榆林市人民政府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政策信息解读,具体待遇标准、执行时间以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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