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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昌都市2026年的养老金定额基数调整细则

2026-10-31 23:50:09 来源: 用户:编辑5号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 2026 年的养老金定额基数调整细则 执行全区统一养老保险基数标准

西藏 2026 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基准值为 9900 元每月,缴费基数上限 29700 元每月,缴费基数下限 5940 元每月,昌都市全域执行西藏自治区统一公布的基数标准,不单独制定本市职工养老缴费基数以及养老金计发基数政策,新标准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用于全市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申报,以及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核算。昌都市内企业参保人员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缴费基数,工资水平落在上下限区间内按实际工资核定,高于上限按照上限核定,低于下限按照下限核定,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在 5940 元至 29700 元之间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前期已经预缴养老保险费用的参保对象,后续税务和社保部门将按照工作安排完成基数差额调整结算。

昌都市职工养老保险纳入自治区级统筹管理,养老金计发基数、养老保险缴费基准值由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测算对外公布,全市各个区县统一执行同一套标准,市内没有差异化基数政策。缴费基数是计算养老金待遇的核心参数,缴费基数高低会直接影响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以及基础养老金核算时的平均缴费指数,在缴费年限一致的情况下,选择较高档次缴费,退休之后能够获得更高的养老金待遇。本次基数调整依据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变化测算确定,兼顾企业用工成本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承受能力,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稳健运行,参保市民可以通过西藏人社小程序、掌上 12333 等线上渠道查询个人缴费基数和缴费明细。

昌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属于相互独立的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分档次自主缴费模式,不适用职工养老的缴费基数规则,2026 年昌都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按照自治区指导要求落实发放,持续提升本地老年居民保障水平。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符合政策条件时,可以办理跨制度转移衔接,个人账户资金能够随同转移合并累计计算。已经办理退休按月领取职工养老金的人员,年度养老金上调方案由西藏自治区统一发文确定,昌都市社保经办机构依照文件落实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高龄倾斜调整相结合的调整办法,达到相应高龄条件的退休人员可以享受额外倾斜照顾。

【数据来源】

[2026-08-28]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 2026 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6-05-24] 昌都市稳步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保障工作 昌都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政策信息解读,不作为待遇核算和缴费办理的唯一依据,具体业务办理标准以西藏自治区人社厅、昌都市社保经办机构官方答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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