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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2026年的养老金定额基数调整细则

2026-10-31 23:53:51 来源: 用户:编辑5号 

广东省江门市 2026 年的养老金定额基数调整细则 执行全省统一养老保险基数标准

广东省 2026 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基准值为 8807 元每月,缴费基数上限 26421 元每月,缴费基数下限 5284 元每月,江门市全域执行广东省统一公布的这套基数标准,不单独出台本市职工养老缴费基数和养老金计发基数相关政策,新标准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用于全市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申报,以及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核算工作。江门市辖区内企业参保人员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缴费基数,工资水平处于上下限区间内按实际工资核定,工资高于上限按照上限核定,低于下限按照下限核定,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以在 5284 元至 26421 元区间内自主挑选缴费档次,已经提前预缴养老保险费用的参保群众,后续社保和税务部门会按照工作安排有序开展基数差额结算。

江门市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制度,养老金计发基数、养老保险缴费基准值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税务局联合测算发布,江门各区县统一执行,市内不存在分区差异化基数标准。缴费基数是核算退休养老金的关键指标,缴费基数的高低会直接影响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度,还有基础养老金计算过程当中用到的平均缴费指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前提下,选择更高的基数缴费,退休之后核算得出的养老金待遇水平也会更高。本次基数调整依托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变动情况测算确定,兼顾企业用工负担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压力,保障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平稳可持续运行,参保群众可以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广东人社网上服务平台、掌上 12333 等线上渠道查询自身缴费基数以及缴费记录。

江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属于两套独立的养老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采取分档次自主缴费的方式,不执行职工养老的缴费基数规则,2026 年江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按照省级相关指导要求落实发放,持续守护本地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满足规定条件时,可以办理跨制度转移衔接,个人账户储存额能够随同转移合并累计计算。已经办理退休按月领取职工养老金的人员,每年养老金上调方案由广东省统一印发,江门市社保经办机构严格按照省里文件落实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高龄倾斜调整相结合的调待方式,达到规定高龄标准的退休人员能够享受额外倾斜优待。

【数据来源】

[2026-08-15]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 2026 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6-04-22] 江门市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工作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政策信息解读,不作为待遇核算和缴费办理的唯一依据,具体业务办理标准以广东省人社厅、江门市社保经办机构官方答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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