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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2026年的养老金定额基数调整细则

2026-11-01 00:01:37 来源: 用户:编辑5号 

江苏省扬州市 2026 年的养老金定额基数调整细则 执行江苏省统一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江苏省扬州市 2026 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执行全省统一核定标准,以 2025 年江苏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8499 元作为测算基准,缴费基数下限设置为 5099 元每月,缴费基数上限设置为 25497 元每月,扬州市不单独出台本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政策,全市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以及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统一按照这套上下限标准申报缴纳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基数上下限区间内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按照规定比例划入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计息累积。同时明确职工养老全国统一的养老金上调文件暂未落地,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至 163 元每月,扬州市同步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长缴多得、高龄倾斜增发政策,符合条件的参保群众可以正常享受相应增发待遇。

扬州市本次养老保险基数调整工作按照江苏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有序落地,市内人社、税务部门协同配合,面向各类参保主体开展政策宣传、工资信息采集、缴费差额核算以及补差征收等工作。参保单位需要如实申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基数下限的按下限核定缴费基数,高于基数上限的按上限核定缴费基数,工资水平处在上下限之间的,以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新入职参保人员按照起薪当月工资核定基数,前期已经预缴费用的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系统会自动核算应补差额,参保主体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补差业务。这套基数标准依托全省工资统计数据科学测算形成,兼顾养老保险基金平稳可持续运行和参保群众缴费承受能力,持续夯实参保人员未来养老金计发基础,切实维护参保群众长期养老保障权益,后续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以江苏省人社厅正式下发通知为准。

相关延伸方面,扬州市参保群众可以通过苏服办 APP、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线下社保经办窗口以及 12333 人社服务热线,查询养老保险缴费明细、个人账户余额等信息,按时完成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保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办理转移衔接,适配群众就业变动带来的参保转换需求。扬州市持续完善县域乡镇和社区社保服务站点建设,不断扩大线上办理事项范围,针对高龄老人、行动不便群体提供上门认证、帮办代办服务,简化办事流程。参保人员可以持续关注江苏省人社厅官网、扬州市人社局官方发布渠道,及时获取养老金调整、社保政策更新等权威消息。

【数据来源】

[2026-08-05](江苏省公布 2026 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江苏日报

[2026-07-30](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 2026 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的通知)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6-05-18](扬州市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惠民服务)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04-12](养老保险常见政策解读)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免责声明本文仅作政策科普参考,不构成任何参保缴费以及待遇领取的办理依据,最终执行标准、办理流程以江苏省人社厅、扬州市人社局以及税务部门官方文件为准,如有疑问可拨打 12333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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