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滚动要闻 >

最新2026年的青海城镇居民养老金待遇是什么城乡居民养老基础标准与计发规则

2026-11-02 12:03:20 来源:互联网综合 用户:董冠绍 

青海当前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参保待遇标准统一,2026 年全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月 255 元,养老金总额由基础养老金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 139。省内对高龄领取人员设置增发政策,年满 65 周岁至 74 周岁每月增发 10 元,75 周岁及以上每月增发 20 元,缴费年限超过 15 年的参保人员,每多缴费一年每月加发基础养老金 5 元。西宁市、海东市以及各个自治州可以在省级最低标准之上,配套地方财政资金提高本地发放水平,部分地区实际到手待遇高于全省底线。

这套城乡居民养老制度面向没有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年满 16 周岁、非在校学生就可以自愿参保,年满 60 周岁、累计缴费满 15 年之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青海的基础养老金水平在全国处于靠前位置,和省内高原地区生活成本、财政配套安排相关,高龄倾斜、长缴奖励的设计,鼓励居民尽早参保、持续缴费。各地落实的时候会结合本地财力调整地方补助,所以同样是 60 岁领取人员,不同州市的发放金额会存在差别,参保人可以在当地人社部门查询本地执行细则。

青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设置多个缴费档次,参保居民可以自主选择缴费,缴费越高,政府配套补贴越高,个人账户积累也就越多,长期来看能够提升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参保人去世之后,家属可以按规定申领丧葬补助金,个人账户里面剩余的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待遇标准会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后续上调方案以青海省人社厅正式发文为准。

【数据来源】

[2026-06-11] 青海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通告 青海省人社厅

[2026-06-15] 青海城乡居民养老待遇解读 青海新闻网

[2026-05-20] 海东市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

免责声明:本文信息来源于青海省人社厅及地方政府公开文件,仅作为社保资讯阅读参考,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和城乡居民养老属于两套体系,核算标准不同,具体发放金额以社保经办机构核算为准。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