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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房屋“养老金”新规来了 引入公积金中心统一代管

2026-08-15 22:26:24 来源:新浪网 用户:编辑5号 

2026年8月1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昆明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被称为房屋"养老金"管理新规。该办法明确引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作为代管方,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统一管理运营和保值增值,并将业主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的时间提前至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同时,新规大幅降低维修资金使用门槛,将原有"双三分之二"同意调整为"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参与业主中双过半同意"即可,有效解决维修资金"使用难"问题。新规还细化明确了屋面防水损坏、电梯故障、消防设施损坏等7种紧急情况下可简化流程快速启用维修资金,并新增老旧小区可补建补交维修资金的规定,支持老旧小区使用维修资金增设电梯。

昆明市此次出台的新规共四十四条,分为总则、交存、管理、使用、监督管理、附则六章。在交存方面,新建商品住宅首期维修资金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6%,已竣工未售房源由开发商先行交存后再向业主收回。在管理方面,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统一代管,按物业管理区域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业主分户账,每年公布收支情况,资金按活期和定期利率计息分配至分户账。在使用方面,常规使用需经业主表决、备案拨付、验收结算,应急使用可简化流程,实行第三方监督服务制度。此外,房屋所有权转移时维修资金账户同步更名,欠交维修资金的业主经催交仍不交存的,业主委员会有权依法追缴,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向未交存维修资金的购房人交付房屋。

【常见问题】

问题1:房屋"养老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何使用?答:根据昆明房屋"养老金"新规,使用维修资金需先由双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在参与表决的业主中再获得人数过半和建筑面积过半的业主同意即可使用;如遇屋面防水损坏、电梯故障、消防设施损坏等7种紧急情况,可简化流程报经街道办确认后快速启用维修资金。

数据来源

[2026-08-13] 昆明出台辦法管好房屋"養老金"(人民网云南频道/昆明日报)

[2026-08-11]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官网)

[2025-12-17]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昆明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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