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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受伤公司赔钱转头起诉招工头追偿 假外包真用工工伤责任转不得

2026-08-18 07:52:19 来源:新浪网 用户:编辑5号 

福建南安一家具公司工人李某工作中受伤被鉴定为八级伤残,公司赔偿25万元后,依据“临时工合同”中“工伤意外由招工头负责”的条款,向招工头张某追偿29万余元。南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合同名为“外包”实为“劳动用工”,转嫁工伤责任的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判决驳回家具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泉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据南安法院披露,2023年10月,某家具公司与张某签订《临时工合同》,约定由张某招揽工人,工资由张某结算,工伤意外也由张某承担。但实际履行中,张某及其招揽的工人均需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接受管理,按月领取计件工资,具备劳动关系的特征——人格从属性与经济从属性。法院指出,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具有国家法律强制性,任何企图通过“外包协议”转嫁的做法均属无效。法官提醒,企业应依法规范用工,切勿“聪明反被聪明误”。

【常见问题】

问题1:公司赔完工人后,还能向招工头追偿吗?

回答1:不能。法院认定,公司为工人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的、不可推卸的义务,支付工伤赔偿是履行自身法定义务,并非代他人担责,因此不存在向招工头追偿的法律基础。若合同约定“工伤意外由招工头负责”,该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数据来源】

[2026-08-18] 假外包真用工 工伤责任转不得(人民资讯/海峡都市报)

[2026-08-06] 学法零距离 | 假临时工合同真劳动关系 用工方工伤责任不能一推了之(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

[2026-06-29] 名为承包实为用工 发生工伤由谁担责(福建法治报/福建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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