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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最低养老金最新消息

2026-10-10 11:12:46 来源: 用户:编辑5号 

四川省人社厅、财政厅近期发布通知,确定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上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全省最低标准,上调后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 223 元,本次一共上调 30 元,其中包含国家统一提标 20 元、四川省本级增加 10 元。针对年满 80 周岁及以上的领取待遇人员,在原有基础上加发,高龄群体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为每月 233 元。2026 年 6 月 30 日前已经满 80 周岁的领取人员,自 7 月 1 日起执行新标准;7 月 1 日后才满 80 周岁的人员,从年满 80 周岁的次月开始享受高龄加发待遇。该政策属于城乡居民养老的底线标准,省内各地市可以根据本地财政状况,在省定最低标准之上设置更高的发放水平,此次上调金额不会冲抵各地已经自行增加的养老金待遇。职工养老保险没有全省统一的最低养老金固定数值,职工退休养老金待遇由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共同核算。

本次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上调,是四川省落实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民生举措,资金来源分为两部分,国家提标的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四川省增加的部分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分担。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是普惠型养老待遇,只要参保人员达到领取年龄,就可以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会根据个人缴费档次单独核算,最终到手的总养老金等于基础养老金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很多人容易混淆职工养老和城乡居民养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存在全省统一的最低养老金,职工退休待遇因人而异,缴费时间越长、缴费档次越高,最终养老金越高。本次政策重点保障低收入城乡老年群体,高龄老人额外加发,体现对高龄群体的倾斜照顾,各地市高于省级底线的待遇继续保留,不会因为本次全省提标而降低当地已有的养老金水平。

基础养老金常态化上调,是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方式,持续减轻农村和城镇无固定收入老年人的生活压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鼓励参保群众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个人账户积累越多,退休之后每月领取的总额越高。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属于两套独立体系,参保人群、缴费方式、待遇计算规则各不相同。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四川持续完善养老待遇动态调整机制,在财政可承受范围内稳步提升基础养老金水平。有参保人员想要查询个人待遇,可以通过四川人社 APP、12333 政务服务热线或者线下社保经办窗口,核对自己的养老金发放明细。

【数据来源】

[2026-10-09] 四川省人社厅发布 2026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政策解读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10-09] 四川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调至每月 223 元 四川在线

[2026-10-10] 四川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80 岁以上最低每月 233 元 川观新闻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政策学习参考,职工养老金计算、各地地方额外补贴细则,请以四川省人社厅及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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