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资讯 >

人社部 56 号令全文

2026-10-10 15:27:45 来源: 用户:编辑5号 

人社部等五部门令第 56 号文件名称为《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2026 年 5 月 10 日公布,2026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国内首部专门规范超龄务工人员权益的部门规章,全文一共二十六条。文件适用对象为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仍然在单位从事劳动获取报酬的人员,核心是不再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作为前提,直接保护超龄打工人的基本劳动权益,包含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工伤保险等内容。文件明确用工单位要和超龄劳动者签订书面用工协议,约定工作内容、报酬、工作时间、岗位风险等事项;同时重点提出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并缴费,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可以正常做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规定里清晰划分各方责任,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克扣超龄劳动者工资,遵守国家工时、安全生产相关要求,提供必要劳动防护。税务、医保部门配套明确,超龄人员取得的劳动报酬依法纳税,医保待遇按现行医保制度执行。文件同时写明,超龄劳动者和单位发生报酬、工伤、安全等争议,可以走调解、仲裁、诉讼途径维权。需要区分,这份 56 号令是五部门联合令,不是单纯人社部单独发文,内容聚焦超龄务工权益,不涉及养老金上调、延迟退休、社保补缴等内容,网络很多自媒体把 56 号令和养老金政策混在一起解读,属于错误解读。全文可以在人社部官网、地方人社局官网检索查看原版。

该规章出台主要是应对老龄化背景下大量退休人员继续务工的现实情况,补齐过去超龄劳动者工伤维权难、用工权责模糊的短板。规章不强制企业聘用超龄人员,只是一旦用工就要保障基础权益。对于已经领取养老金,继续外出打工的群体,这份文件是重要维权依据。大家在阅读文件时,建议查阅政府官网原版全文,不要只看短视频截取的片段,避免被不实解读误导。有相关用工争议问题,可拨打 12333 咨询。

【数据来源】

[2026-10-09]《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五部门 56 号令)原文 泰安市人社局官网

[2026-10-08] 人社部解读 56 号令,保障超龄劳动者工伤等权益 中国劳动保障报

[2026-10-07] 五部门令第 56 号政策问答 潜江市人民政府官网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为政策资讯科普参考,完整官方原文以人社部官网发布版本为准,涉及用工纠纷建议咨询人社或法律专业人士。

分享:
最新文章
站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