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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吉林退休养老金计发基数,是多少?

2026-11-03 15:19:00 来源: 用户:编辑5号 

吉林省 2021 年办理退休核算养老金采用分区计发模式,文件明确吉林市等 5 个市县直接使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 72057 元作为计发基数,折合月基数 6004.75 元,省内其余市县按照配套的《吉林省 2021 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表》执行差异化标准,其中长春市计发基数 76048 元每年,折合月计发基数 6337.33 元,不同地市、区县的年度计发基数分布在 58939 元至 76048 元区间,农垦企业单独执行对应的计发标准,2021 年度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均按照参保地对应的基数核算。

2021 年吉林省延续分区域计发养老金基数的政策安排,这是结合省内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制定的过渡方案,当年的计发基数来源于吉人社联〔2021〕209 号文件。在当年正式基数文件发布前,上半年申请退休的参保人员,社保部门会采取预发养老金的方式先行发放待遇,待计发基数确定后,统一重新核算养老金,并补发差额。需要区分的是,2021 年计发退休待遇所使用的基数,是 2020 年度的全口径平均工资,而 2021 年度的全口径平均工资 76618 元,用于 2022 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核定以及后续年度养老金计发,两个数据用途不同,不可混淆。

分区计发的模式在后续年份逐步调整,后续吉林省逐步统一计发口径,减少地区之间基数差异,更好维护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益。计发基数只影响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不受计发基数变动影响。参保人如果需要核对当年的养老金核算记录,可携带身份证到参保地社保经办窗口,或拨打 12333 人社服务热线查询当年核算明细,复核养老金计算过程。

【数据来源】

[2021-12-31] 关于公布 2020 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1-12-31] 吉林省 2021 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表 吉林省人社厅

[2022-08-01] 关于公布 2021 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

免责声明:本文信息仅为政策科普参考,不构成养老金待遇测算承诺,个人养老金最终核算结果以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核算记录与吉林省人社部门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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