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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珠海市中小学网上报名时间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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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关于到分享珠海市中小学网上报名时间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这一类的信息是很多小伙伴们都非常关心的,很多人也是经常在搜索关于分享珠海市中小学网上报名时间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方面的信息,那么既然现在大家都想要知道此类的信息,小编就收集了一些相关的信息分享给大家。

珠海市201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部分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由各区(含行政区、经济功能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各区要切实做好教育发展规划,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逐年提高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位比例。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入学工作禁止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的考试、考核。继续实行按地段划分学区、按学区就近入学的办法。有条件的区可推进小学、初中对口招生模式。未按规定入读小学、初中的,不得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

(三)房户一致原则。户籍学生,按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与《户口簿》一致的登记地址安排学位;符合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视学位情况,可按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与《广东省居住证》一致的登记地址统筹安排学位。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须为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当年六年级学生。具体分为以下三类:

1、具有我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我市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生(详见附件)。

3、符合《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珠教〔2014〕4号)的随迁子女。

(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适合随班就读的也可向学区内学校申请。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送教上门。

(三)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三、报名办法

(一)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时间为5月8日-22日,可登录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或者珠海教育信息网"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http://www.zhjy.net/zsbm.aspx)进行网上报名。申请小学一年级和区属初中学校的,具体按各区当年招生细则执行;申请市直属初中学校的,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二)申请小学一年级的,需根据申请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按注册后报名号、初始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无身份证号码的按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注册,港澳台籍的按学生证件号、姓名、出生日期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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