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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在   情况下有先履行抗辩权,有权停止支付约定的金额

2022-07-05 22:46:25 来源: 用户: 

大家好,我是客服小余,我来为大家解答一下“贷款人在情况下有先履行抗辩权,停止支付约定款项的权利”的问题。

1、有确切证据表明借款人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

2、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抽逃资金

3、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4、答案解析:我国《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先履行债务的一方有确实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提取资金逃避债务;商业信誉损失;(四)其他已经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应选择选项b、c和e。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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