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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布《关于高等院校服务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战略思想和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决策部署,支持我省边远地区本科高校瞄准区域经济社会需求加快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高等院校服务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本科高校对口支援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进一步拓展对口支援范围

在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分别对口支援吉首大学、湖南科技学院、邵阳学院、怀化学院、湘南学院的基础上,增加南华大学对口支援湖南医药学院。新一轮对口支援工作以5年为一个周期。各高校要明确相应机构具体负责对口支援工作,更加聚焦受援高校发展需求和当地经济社会需求,在双方高校深入交流、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对口支援实施方案与措施,并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备案。

进一步聚焦本科教育建设

指导受援高校适应边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培育和支持建设一批服务、支撑当地产业发展的优势特色专业;协同推进专业综合改革,积极探索校地校企合作育人、校际联合培养、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等人才培养改革,大力培养在当地留得住、用得上的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和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省教育厅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省级一流专业、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精品课程、教研教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等本科教育建设中,在项目经费上对受援高校予以倾斜,并对双方高校共建共创的教学项目及成果予以扶持或奖励。

进一步提升区域服务能力

指导受援高校瞄准所处区域经济社会和行业产业发展需求,加强湖南省“双一流”学校建设与应用特色学科建设,同时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通过双方高校结对共创以及校企合作、校地合作等协同创新方式,广泛开展科技服务和应用性创新活动,努力建设区域性的科技服务基地、技术创新基地,助力当地脱贫攻坚。省教育厅将在高校“双一流”项目建设以及创新团队、高校智库建设、科学研究项目和产学研平台、科技成果奖励等方面,对受援高校和双方高校合作共创项目予以倾斜。

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支持受援高校选派青年骨干教师和芙蓉学者青年学者到支援高校进修、访学、攻读学位、参与科研项目等,帮助提高师资队伍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学历学位层次。鼓励支援高校中青年优秀教师到受援高校支教1年以上,其相关工作经历和业绩纳入受援高校教师业绩考核并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工作中予以倾斜。省教育厅将在教师岗前培训、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等工作中,通过增加比例或名额等方式大力支持受援高校。在“芙蓉学者”计划立项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受援高校。

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

各高校要把支持边远地区高校建设和发展作为践行“四个意识”,服务脱贫攻坚,建设科教强省的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加大经费投入,加大政策激励,集中优质资源,发挥办学优势,高质量做好对口支援工作。省教育厅将支持相关高校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同时积极宣传各校对口支援工作成果,并将对口支援纳入扶贫工作考核,对表现优异的高校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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