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肃简公劲正不徇爱憎及译文】一、
“鲁肃简公劲正不徇爱憎”出自《宋史·列传》,是记载宋代名臣鲁肃简(即鲁宗道)为人刚正不阿、不因个人情感而偏袒或排斥他人的一段历史记载。这段文字体现了古代士大夫以国家大义为重、坚持原则、不随波逐流的高尚品格。
鲁肃简公在朝中任职时,始终坚持公正无私的原则,不因私情而影响判断,也不因个人好恶而决定人事安排。他的这种作风赢得了当时朝廷和百姓的高度尊敬,也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以下是对原文的翻译与分析,便于读者更深入理解其内涵。
二、原文与译文对照表
原文 | 译文 |
鲁肃简公,字仲先,性刚直,不阿权贵,不徇私情。 | 鲁肃简公,字仲先,性格刚强正直,不阿谀权贵,不因私情而行事。 |
尝言:“人臣当以国事为重,不可私己。” | 曾经说:“作为臣子,应当以国家大事为重,不能只考虑自己。” |
在职期间,凡有举荐,必以才德为本,不问亲疏。 | 在任职期间,凡是推荐人才,都以才能和品德为标准,不计较亲疏远近。 |
时人称其“劲正不徇爱憎”,盖言其守正不移,不因感情而改变立场。 | 当时的人称赞他“劲正不徇爱憎”,意思是说他坚守正道,不因个人情感而改变立场。 |
其风节,至今为人所敬仰。 | 他的风骨和气节,至今仍被人们所敬仰。 |
三、总结分析
鲁肃简公的事迹展现了古代士大夫的理想人格:刚正不阿、公正无私、以国为重。他在官场中不趋炎附势,不因私情而动摇原则,体现出一种超越时代的道德操守。
这种精神在当今社会依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无论是在职场、政界还是日常生活中,保持公正、理性、不偏不倚的态度,都是值得推崇的价值观。
四、结语
“鲁肃简公劲正不徇爱憎”不仅是一段历史记载,更是一种精神象征。它提醒我们,在面对选择时,应以原则和正义为指引,而非个人情感或利益。这种品质,是每一位有责任感的公民都应该学习和践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