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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黑龙江骗取养老金会受到什么处罚欺诈骗保追责规定解读

2026-11-01 19:05:12 来源:互联网综合 用户:林罡璧 

在黑龙江省,以伪造材料、隐瞒死亡信息、重复领取等方式骗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需要全额退回骗取的养老金,同时社保经办机构会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常见的骗保情形包含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属不及时申报继续冒领养老金,伪造劳动关系、缴费凭证办理退休申领待遇,跨地区重复领取职工养老金,使用虚假年龄材料办理退休等。黑龙江省持续开展养老待遇稽核工作,依托大数据比对、部门信息共享、上门核查等方式筛查可疑信息,一经查实就启动追回资金和行政处罚流程。

按照社会保险法以及黑龙江省内社保稽核相关实施规则,一旦核查确认存在骗取养老金行为,第一步会停止养老金发放,向当事人下达追缴通知,要求限期退回全部违规领取的养老待遇本金。如果逾期不退还,社保部门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于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涉案金额较大的,将按照刑法中诈骗罪相关条款追究刑事责任。黑龙江人社部门建立社保欺诈骗保失信记录,相关骗保信息会纳入信用管理,对当事人后续社保业务办理、个人信用评价产生影响。对于协助他人伪造材料共同参与骗保的单位或者个人,同样会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参保群众和家属应当主动了解养老金资格认证、死亡申报等相关义务,退休人员离世后家属需要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停发养老金,避免出现冒领问题。可以通过黑龙江人社平台、掌上 12333APP 完成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如发现身边存在骗取养老金行为,可通过 12333 热线进行举报,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可以按照规定获得举报奖励。黑龙江持续健全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常态化开展社保基金安全专项整治,守护养老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养老权益。

【数据来源】

[2026-04-22] 黑龙江省社会保险基金欺诈骗取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08-19] 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0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为政策信息科普,不构成法律判决依据,骗取养老金行为最终处罚结果,以社保部门、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理文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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