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于成龙大人是什么级别有什么依据】于成龙(1638年—1700年),字振甲,号如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是清朝康熙年间著名的清官,以清廉、勤政、为民著称。他一生历经多职,官至两江总督,被康熙帝称为“天下第一清官”。那么,于成龙在清代的官职到底属于什么级别?有哪些依据支持他的地位?
一、总结
于成龙在清朝的官职体系中属于高级官员,其最高职位为两江总督,相当于正二品。他在任期间以清廉著称,深受百姓爱戴,也得到了皇帝的高度认可。以下从官职等级、历史记载和后世评价三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二、表格:于成龙官职与级别对照
官职名称 | 官职等级 | 备注说明 |
副贡生 | 无品 | 科举出身,非正式官职 |
邓州知州 | 从四品 | 地方行政长官 |
湖广黄州府同知 | 从五品 | 协助知府处理政务 |
直隶通州知州 | 从四品 | 通州为京畿要地,地位较高 |
广西罗城知县 | 从七品 | 最初任职,地方基层官吏 |
江南巡抚 | 从一品 | 掌管一省军政事务 |
两江总督 | 正二品 | 管理江苏、安徽两省军政事务,清朝最高地方官之一 |
三、具体分析
1. 官职等级依据
清代的官职分为九品十八级,正一品为最高,依次递减。于成龙的官职经历如下:
- 副贡生:通过科举考试获得的资格,虽非正式官职,但为其后来入仕奠定基础。
- 知州、知县:属于地方官,分别对应从四品和从七品。
- 巡抚:一般为从一品,负责一省军政,地位高于布政使、按察使等。
- 两江总督:为清朝最高地方官之一,通常由皇帝亲自任命,负责江苏、安徽两省,属正二品,有时可加太子少保等头衔。
2. 历史记载
《清史稿》《清实录》《于氏族谱》等史料中均有对于成龙的记载。例如:
-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于成龙被任命为江南江西总督(即两江总督),成为当时全国最负盛名的地方大员之一。
- 康熙帝曾多次召见于成龙,并对其清廉作风给予高度赞扬,称其“操守廉洁,不事奢华”。
3. 后世评价
于成龙因其清廉自律、体恤民情,在民间享有极高的声誉。清代文人笔记、地方志、民间传说中都广泛传颂其事迹。后世将其与包拯、海瑞并称为“三大清官”,进一步巩固了他在历史上的地位。
四、结论
综上所述,于成龙在清朝的官职属于高级官员,最高达到正二品的两江总督。他的清廉、勤政、为民形象深入人心,不仅在当时受到皇帝器重,也在后世被奉为清官典范。其官职级别与历史评价均具有充分依据,足以证明他在清代政治史中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