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要收回给儿子的房产权有法律根据吗?】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家庭会将房产赠与子女,尤其是成年子女。但随着家庭关系的变化,有些父母可能会考虑是否可以“收回”已经给予儿子的房产权。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父母是否有权收回已赠与儿子的房产呢?答案并不简单,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一、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产赠与一旦完成,原则上是不可撤销的,除非存在法定的撤销情形。因此,如果父母已经将房产过户给儿子,并且没有附加任何条件,那么该房产通常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父母无权单方面收回。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赠与行为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或者赠与合同中附有条件,父母可能有权依法主张撤销赠与或要求返还房产。
二、表格:父母收回房产权的法律依据分析
| 情况 | 是否有法律依据 | 法律依据 | 说明 |
| 房产已过户,无附加条件 | 无 |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 赠与合同成立后,若未约定撤销条件,赠与人不得随意撤销 |
| 赠与合同中附有条件(如赡养义务) | 有 |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 若受赠人未履行约定义务,赠与人可依法撤销赠与 |
| 存在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 | 有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百五十条 | 可申请撤销赠与 |
| 房产尚未过户,仍属父母名下 | 有 |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 未完成过户前,赠与未生效,父母可撤回 |
| 儿子未成年,父母代为管理 | 有 |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 父母作为监护人可代为管理,但不得损害被监护人利益 |
| 父母与儿子共同居住,房产登记为共有 | 有 |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 | 共有财产需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处分 |
三、结语
总的来说,父母是否能收回已赠与儿子的房产权,关键在于赠与行为是否合法有效、是否附有条件以及是否已完成过户。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