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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空抛物案被告人获死刑,原告发声:被求死者垫背太无辜

导读 今年6月,28岁女子小娄在吉林长春一小吃街买烧烤时,被周某高空投掷的砖头砸中,不幸离世。 12月13日,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在长春中院开庭宣...

今年6月,28岁女子小娄在吉林长春一小吃街买烧烤时,被周某高空投掷的砖头砸中,不幸离世。

12月13日,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在长春中院开庭宣判,判决被告人周某死刑。2023年6月22日晚,28岁女子在长春万达广场被高空抛下的砖头砸中离世。6月22日,长春警方将嫌疑人周某抓获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月27日,该案一审在长春中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被告人周某提起公诉,建议判处其死刑,未当庭宣判。

12月13日上午,记者从小娄的姐姐娄女士处获悉,该案在长春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周某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周某当庭表示不上诉”,该案结审后,娄女士称要继续追究相关责任方责任,“这是一场本可以避免的悲剧,是一个悲伤的结果。”

今年端午节(6月22日晚),小娄到长春探望朋友,约在红旗街一夜市小吃街见面。娄女士回忆,当晚妹妹她们吃了一些小吃便上楼了,晚上10时30分许,妹妹想再下楼买烧烤,付完钱等待的过程中,被周某投掷的砖头砸中额部,“当场没了生命体征”。

11月27日,吉林长春中院公开审理了该案。娄女士参与了庭审,据她回忆,庭上周某对高空抛物事实供认不讳,“其供述6天扔了十几次,就是想死,但上去之后又不敢往下跳,就想砸死别人来求死”。

记者获悉,长春市检察院指控,被告周某因不能自食其力,产生厌世、仇视社会情绪,遂预谋采取从高层建筑物上多次投掷砖头等物品的方式,以戕害地面不特定人员生命。2023年6月22日21时至23时许,周某在本市朝阳区红旗街某公寓32楼楼道窗户和楼顶天台等位置,先后向地面人群投掷八块砖头,其中一块砖头击中被害人小娄额部。

在此之前,2023年6月17日16时30分许,周某在本市红旗街某公寓3310室窗户投掷两桶5升桶装水,其中一桶砸中被害人董某某肩部、手指、腿部;当日22时40分许,周某在该室再次投掷三罐未开封可乐,其中一罐砸中被害人宋某额部。

11月27日,事发公寓楼入口张贴着“小心高空落物”标识。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张莹

经法医精神鉴定:被告人周某涉案时无精神病;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案发后,被告人自动投案,检察院以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提起公诉。

出事前,小娄有一段稳定的恋爱关系,事发当日男友正赶在找她的路上,想汇合后到别处游玩,“没承想就出事了”。娄女士感慨,“如果这些人想死随便拉个人当垫背,我们就没有很好的手段对付他们吗?”她希望该案的宣判能够让更多无辜的人,免于遭受高空抛物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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