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予作文以记之的以是什么意思】一、
“属予作文以记之”的“以”字在古文中是一个常见的虚词,通常表示目的或原因。这句话出自《岳阳楼记》中范仲淹的笔下,原文为:“属予作文以记之。”意思是“嘱托我写一篇文章来记录这件事”。
其中,“以”在这里的作用是连接动作(作文)和目的(记之),即“为了记录这件事而写文章”。因此,“以”在此处表示目的,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用来”、“以便”。
为了更清晰地理解“以”的用法,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 语法功能:作为连词,连接前后的动作与目的。
- 语义作用:表示“用来……”、“以便……”。
- 常见搭配:如“以……为目的”、“以……为手段”等。
二、表格展示
词语 | 出处 | 原文 | 含义 | 用法 | 现代汉语对应 |
以 | 《岳阳楼记》 | 属予作文以记之 | 表示目的 | 连词,连接动作与目的 | 用来、以便 |
作文 | 《岳阳楼记》 | 属予作文以记之 | 写文章 | 动词短语 | 写作、撰写 |
记之 | 《岳阳楼记》 | 属予作文以记之 | 记录这件事 | 动宾结构 | 记录、记载 |
三、总结
“属予作文以记之”的“以”字,在古文中常用于表达目的,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用来”或“以便”。整句话的意思是“嘱托我写一篇文章来记录这件事”,体现了古代文人通过写作来记录事件、抒发情感的传统。
在学习古文时,理解“以”的多种用法有助于更好地把握句子的整体含义和作者的意图。